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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比荷12日:櫻花鬱金香雙花季、阿姆斯特丹宿三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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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值優惠

其它說明

1. 費用包含:全程機票(含機場稅、燃油)、行程內文所標示之餐、酒水(自理餐除外)、住宿、入內門票、全程導遊司機領隊服務費、行李搬運費(一人一件)、團體行程天數中 500萬旅遊契約責任險、20萬意外傷害醫療險。
2. 費用不包括:護照或其他旅遊證件代辦費用(台胞證等..)、各項禮貌性質小費、私人消費等。
3. 訂金NT. 30,000 元。 (遇旺季或連續假期期間團體,訂金將會提高。)
4. 保留團位後請於三天內繳交訂金,如遇團體屆滿或限期開票,請依業務服務人員提供之期限內繳交訂金,始完成報名手續。
5. 提醒您:當您繳付訂金即表示旅遊契約產生效力,本公司將依與各協力商之約定,為您預付旅程的各項費用(餐食/住宿/機票等)。若因故取消,本公司將依「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」之相關條款估算已實付的費用,收取超支費用或退回剩餘訂金。多數外籍航空公司一經開立機票即無退票價值,亦不接受調整名單。
6. 由於行程(車、餐食、行程內容)皆為事先安排,若旅客臨時在國外通知無法參加,則視同放棄行程,無法退費,敬請知悉。

行程說明:

1. 團費報價以雙人房(2人一室)為主。若單人報名,須付擔全程單人房差額。目前不提供同性配房服務。

2. 單人房加價:請洽詢業務。單人房加價係指「單人指定入住一間單人房之房價差」,單人房為一人使用空間,如需詢問單人入住雙人房價差請另外詢問業務專員。

3. 飯店的團體房無法指定連通房、同行親友指定住在同樓層或鄰近房間,我們會向飯店提出您的需求,但無法保證飯店一定會提供,敬請見諒。

4. 飯店建築常遇房間規格差異,或飯店善意升等造成房間大小不一,此非本公司所能掌控,亦無差別待遇,敬請旅客知悉。

5. 旅行社出團之機位為團體機位,領隊僅能依照航空公司所給予的位子進行調整,並不能保證親友一定會坐在一起或皆有走道位,敬請知悉。

6. 當地餐食口味偏重、葷食多肉、素食選擇性低,請於報名時提供特殊餐食需求。恕無法指定餐食,僅能根據過敏及特殊飲食禁忌替換可能選項。無法指定替代選項,敬請知悉。

7. 依當地消防法規定,小孩(一般是指12歲以下)須有床位,且部分飯店只接受小孩才能加床,不接受三位大人(12歲以上)同房;若三位大人要同房,則幾乎無法訂到標準的三人房,會以標準雙人房加一單人床(多為行軍床或沙發床)方式安排,且飯店房間室內空間不若美加地區寬敞,可能將影響室內的活動空間,建議避免三人同房。

8. 本行程視飯店及航空公司之確認及當地節慶保有調整之權利,若遇商展或節慶,將會尋找同等級替代飯店及住宿點,敬請包涵,行程/航班/飯店/餐食以「行前說明會」書冊所列資料為準。

9. 最低組團人數為10人,為保持旅遊品質,最高上限為26人(不含領隊)。如低於10(含)人,本公司保有最後出團之決定權。

10. 訂金NT. 30,000 元。 (遇旺季或連續假期期間團體,訂金將會提高。)

11. 保留團位後請於三天內繳交訂金,如遇團體屆滿或限期開票,請依業務服務人員提供之期限內繳交訂金,始完成報名手續。

12. 提醒您:當您繳付訂金即表示旅遊契約產生效力,本公司將依與各協力商之約定,為您預付旅程的各項費用(餐食/住宿/機票等)。若因故取消,本公司將依「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」之相關條款估算已實付的費用,收取超支費用或退回剩餘訂金。多數外籍航空公司一經開立機票即無退票價值,亦不接受調整名單。

13. 由於行程(車、餐食、行程內容)皆為事先安排,若旅客臨時在國外通知無法參加,則視同放棄行程,無法退費,敬請知悉。

 

費用包含:

1. 全程來回機票(含各地機場稅、燃油費)。

2. 行程內文所標示之餐、酒水(自理餐除外)

3. 住宿

4. 入內門票

5. 全程導遊司機領隊服務費

費用不含:

1. 護照或其他旅遊證件代辦費用(台胞證等..)

2. 各項禮貌性質小費

3. 私人消費等

 

保險:

本公司遵照旅遊業管理規則第53條規定,於旅遊期間投保「旅行業責任保險」,內容如下:

1. 旅客因意外身故或失能(依等級標準給付),最高給付新台幣250萬元。

2. 旅客因意外事故所致體傷之醫療費用,最高給付新台幣20萬元(憑單據實報實銷)。

 

另,本公司特別加保「海外旅行平安保險及旅行不便險(包含法定傳染病COVID 19)」,內容如下:

1. 旅行平安保險

A. 旅客因意外身故或失能(依等級標準給付),最高給付新台幣200萬元。

B. 旅客因意外事故所致體傷之醫療費用,最高給付新台幣20萬元(憑單據實報實銷)。

C. 旅客於海外因突發疾病(含法定傳染病COVID 19),「住院」醫療費用最高給付新台幣20萬元、「門診/急診」醫療費用每次最高給付新台幣2000元(憑單據實報實銷)。

2. 旅行不便險

A. 班機延誤超過4小時(含) ,定額給付新台幣5000元 (須附上航空公司開立的航班延遲證明)。

B. 旅程因天候、罷工…等須變更行程所衍生的費用,最高給付新台幣12萬元 (憑單據實報實銷)。

C. 行李延誤超過6小時以上,定額給付新台幣5000元 (須附上航空公司開立的行李延遲證明,不含返程回國內機場的行李)。

D. 旅行文件(護照或簽證)遺失,定額給付新台幣5000元 (須附上當地警局的報案證明)。

E. 因法定傳染病(如COVID 19…)導致旅程變更所衍生的費用,最高給付新台幣12萬元 (須附上當地海關/衛生單位…等開立的官方隔離證明,憑單據實報實銷)。

 
德國 :德國電壓皆為220V 50Hz